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市监文〔2022〕60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
会议制度的函
市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建立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市监文〔2022〕60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请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协调统一的全市计量工作体系,更好发挥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计量工作,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并推进实施计量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协调统一的量值溯源体系、计量规范体系和计量监督体系;推动完善地方计量法规,统筹推进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计量科技协同创新,促进计量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能源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科技研究院等21个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区县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计量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重庆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唐英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李 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马奇昌 市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温 涛 市教委副主任
张友兵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春水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郭金严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建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银川 市财政局副局长
桑东升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曹巨辉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
李关寿 市交通局副局长
罗治洪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总监
陈 勇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王增恂 市文化旅游委一级巡视员
王 卫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
李星强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贵山 市体育局副局长
吴红艳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李小平 市药监局副局长
周国兵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 斌 市科技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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